央廣網財經北京1月7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銀監會昨天召開的2014年監管工作會議特別提出要對理財業務、信托業務、小貸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四種業務的風險進行防范。這被一些媒體解讀為:規范四類影子銀行業務。而且這個監管精神和近日市場流傳的一份有關加強影子銀行監管問題的通知,是一致的。有消息說,這份文件第一次在官方層面明確了影子銀行的概念、監管制度等一系列問題,為下一步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指明了方向。由此也引發了市場的猜測,"影子銀行"可能迎來嚴厲監管。然而值得討論的是,一直以來,從基本概念、準確規模到最終定性,各界對于中國的影子銀行都存在巨大爭議。對影子銀行的規模,多家機構估算值從5.8萬億元至30萬億元人民幣不等。針鋒相對的觀點主要集中在:中國影子銀行的潛在風險到底是否可控,是對現有融資體系起到補充作用,還是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這些問題都有待厘清。我們也希望盡快看到正式的文件出臺。
對于影子銀行的范圍,到底應該如何界定?這個概念以前一直沒有明確的官方版本。在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看來,影子銀行的概念分為寬口徑和窄口徑兩種。
連平說,影子銀行它有兩種理解,一種寬泛一些,一種口徑小一些,按照監管部門以前表達過的觀點,就是處在監管以外的一些不規范的,非銀行的一些融資行為,其實學術界和理論界討論還有概念大一些的,就是涉及到銀行以外的一些,創造信用、提供融資的機構以及相關的融資活動,包括信托、直接融資,還有其他各個方面融資行為。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用一句話概括了影子銀行的特征:銀行以外的這些金融活動,發揮了和銀行信貸一樣的功能,卻沒有與之對應的監管。
曾剛表示,有些做了和銀行業,比如說信貸相類似的業務,但是沒有像銀行信貸那樣去接受監管,比如說銀行信貸有資本充足率監管,有撥備的計提,等等這些監管的方式和方法,影子銀行以外的這些金融活動。它發揮了和銀行信貸一樣的功能,但是又沒有與之相對應的監管,從我們具體類型上來看,其實參與影子銀行活動的金融機構類型非常多。
關于影子銀行全面監管的消息,業內已經傳了很久,連平認為,對影子銀行的監管有必要更嚴格,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要有一個合理的增長。
連平認為,現在問題是直接融資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但是非信貸的非直接融資的其他融資方式,卻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但是這個中間應該說還是隱藏著很多的風險,也是杠桿率持續偏高的必要一個方面,所以在這種情況上面需要對影子銀行加強監管。但是并不是說將它一棍子打死,它也應該有一個比較合理的增長。
曾剛則認為,對影子銀行的監管不是說要更加嚴格,而是監管部門對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應該保持監管標準的一致性。
曾剛還強調,至少它應該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倒不一定說是嚴格的,而是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做了相同類型的事情,不同監管部門給他們監管的要求應該是一致的。比如說同樣是做的信貸融資的業務,那么像銀行所受的監管,如果是信托做了同樣的業務應該有同樣的,與之相類似的監管方式。